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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10-城市代理招商合作规定
B·管理规范

B10-城市代理招商合作规定

更新日期:2026年9月16日

生效日期:2026年9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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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甲约城市代理招商合作规定》(以下简称"本规定")是甲约(三亚)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我们"或"平台")制定的城市代理(以下简称"代理")招商合作管理规则,旨在规范城市代理的准入、权益、义务、考核、收益与退出机制,推动平台在各城市的本地化发展,实现平台、代理、工作室、达人及用户的多方共赢。

请您在申请成为平台城市代理前,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规定的全部内容,特别是以加粗形式标注的条款。您提交代理申请或与平台签署代理合作协议,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接受本规定。


一、总则

1.1 制定依据: 本规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《甲约用户服务协议》《甲约达人入驻与服务协议》《甲约工作室入驻合作协议》等平台规则制定。

1.2 适用范围: 本规定适用于与平台建立城市代理合作关系的企业主体(含个体工商户),以及申请成为城市代理的企业主体。

1.3 合作性质: 城市代理与平台之间为平等主体的合作关系,双方依据代理合作协议(以下简称"合作协议")及本规定行使权利、履行义务。城市代理不是平台的员工或分支机构,不得以平台名义从事本规定及合作协议约定以外的活动。

1.4 规范地位: 本规定是平台城市代理合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与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效力。本规定与合作协议不一致的,以合作协议为准;合作协议未作约定的,适用本规定。


二、合作模式

2.1 代理职责: 城市代理是平台在特定城市(以下简称"代理城市")的合作方,负责以下工作: 2.1.1 发展官方工作室: 在代理城市招募、筛选、对接并协助符合条件的合作方入驻平台成为官方工作室,推动本地工作室生态建设; 2.1.2 招募与管理达人: 协助官方工作室招募达人(地陪),配合开展达人的入驻对接、规则宣导与日常管理协助; 2.1.3 平台推广: 在代理城市开展平台宣传推广,提升平台在当地的知名度与用户规模; 2.1.4 本地运营支持: 配合平台开展本地运营、活动组织、客户反馈收集等工作。

2.2 合作区域: 代理合作区域为约定的单个城市(独家代理)。平台在代理城市不再另行发展同类城市代理。

2.3 代理主体: 城市代理须以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)主体身份与平台合作,个人不得直接申请为城市代理。


三、代理资格与准入

3.1 基本条件: 申请成为城市代理的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)应满足以下条件: 3.1.1 依法注册成立,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资质; 3.1.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; 3.1.3 具备开展本地招商、运营、推广活动的团队与能力; 3.1.4 认同平台发展理念,愿意遵守平台规则并配合平台管理; 3.1.5 平台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
3.2 资质审核: 平台将对代理申请主体的公司资质(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信息、经营状况等)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方可签署合作协议。

3.3 合作费用: 代理与平台建立合作关系,应按约定缴纳以下费用: 3.3.1 官方技术服务费: 平台为代理提供合作区域管理、运营支持、数据服务等技术服务的费用; 3.3.2 培训费: 平台为代理提供合作培训(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规则、招商运营、业务管理等内容)的费用。

3.3.3 费用标准: 上述费用按代理城市类型(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等级、市场规模、区域特点等)分类确定,具体金额以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为准。

3.4 协议签署: 代理通过资质审核并缴纳约定费用的,与平台签署城市代理合作协议,合作协议生效后代理取得代理资格。


四、代理权益

4.1 城市独家: 代理在合作期限内,享有代理城市的独家代理权益。平台不在代理城市另行发展同类城市代理。

4.2 合作期限: 代理合作期限为 1 年,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。

4.3 到期续约: 合作期限届满,双方均有意愿继续合作的,可协商续约。续约条件、费用及安排以双方协商及合作协议约定为准。

4.4 权益范围: 代理依据本规定及合作协议享有代理城市的招商、运营、推广及收益分成等相关权益。


五、代理义务

5.1 招商义务: 代理应在代理城市积极招募、发展官方工作室,推动本地工作室入驻平台,并配合平台对拟入驻工作室进行资质审核。

5.2 管理配合: 代理应配合平台及官方工作室开展达人招募、规则宣导、培训组织等工作,协助维护本地服务秩序。

5.3 推广义务: 代理应在代理城市依法合规开展平台宣传推广,不得虚假宣传、夸大宣传或作引人误解的宣传。

5.4 合规义务: 代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,不得有下列行为: 5.4.1 以平台名义从事超出本规定及合作协议约定范围的活动; 5.4.2 向工作室、达人、用户收取平台约定及合作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; 5.4.3 虚假宣传、欺骗误导工作室、达人或用户; 5.4.4 损害平台品牌形象、商誉或平台、用户、工作室、达人合法权益; 5.4.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、本规定或合作协议的行为。

5.5 信息报送: 代理应配合平台如实报送招商、运营、推广等相关信息,不得隐瞒、虚报。


六、收益分成

6.1 分成方式: 代理可依据代理名下官方工作室及达人产生的订单,按约定的比例获得收益分成。

6.2 分成比例: 具体分成比例由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约定,以合作协议及平台记录为准。

6.3 分成结算: 平台将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周期及方式与代理结算收益分成,结算依据以平台系统记录为准。

6.4 税费承担: 代理因收益分成产生的税费,由代理依法自行申报缴纳;平台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代扣代缴义务。

6.5 结算异议: 代理对结算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结算后通过平台客服渠道提出,平台将依法依规核实处理。


七、考核与培训

7.1 考核机制: 平台将根据代理城市的实际情况,与代理协商确定合作期间的业务目标与考核任务(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工作室发展数量、达人招募数量、平台推广效果等),考核任务以合作协议或平台书面确认的内容为准。

7.2 灵活调整: 平台将结合代理城市实际情况、市场变化及代理经营状况,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考核任务,具体以双方确认的内容为准。

7.3 培训支持: 平台为代理提供合作培训,代理应按要求参加平台组织的培训,确保熟悉平台规则、招商流程及运营要求。

7.4 考核未达标: 代理考核未达标的,平台将安排代理参加线下培训,帮助代理提升业务能力;培训后仍无法达到合作要求的,平台有权按本规定及合作协议解除代理合作关系。


八、退出与终止

8.1 主动退出: 代理因自身原因需提前终止合作的,应提前向平台提出书面申请,经平台确认后办理退出。退出时,平台按合作协议约定与代理结清已产生的收益分成。

8.2 协议到期终止: 合作协议期限届满且双方未续约的,合作关系自动终止。

8.3 平台解除: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平台有权解除代理合作关系: 8.3.1 代理违反法律法规、本规定或合作协议,损害平台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; 8.3.2 代理经培训后仍长期无法达到合作要求的; 8.3.3 代理故意不履行合作义务、恶意不达标或存在其他故意违约行为的; 8.3.4 代理资质失效、经营异常或不再具备合作条件的; 8.3.5 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。

8.4 退出处理: 合作关系终止后,代理应停止以平台名义开展任何活动,不得继续使用平台相关标识、资料,平台按合作协议约定处理剩余费用及分成结算。


九、违规处理

9.1 处理措施: 代理存在违规行为的,平台有权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: 9.1.1 警告、限期改正; 9.1.2 暂停代理权益或收益分成结算; 9.1.3 要求缴纳违约金(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); 9.1.4 解除代理合作关系; 9.1.5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9.2 故意不达标: 代理故意不履行合作义务、恶意不达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规避考核的,平台有权按合作协议约定予以罚款,并解除合作关系。

9.3 责任承担: 因代理违规行为给平台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,代理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

十、双方责任

10.1 平台责任: 平台应按照本规定及合作协议为代理提供必要的运营支持、培训支持、数据支持与收益分成结算服务。

10.2 代理责任: 代理应按照本规定及合作协议履行招商、运营、推广及合规义务,维护平台品牌形象与合法权益。

10.3 信息保密: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经营信息、合作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(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
10.4 不可抗力: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履行的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,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处理。


十一、附则

11.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11.2 本规定任何条款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,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。

11.3 平台未行使或未及时行使本规定项下的任何权利,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。

11.4 本规定的最新解释权归甲约(三亚)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。

11.5 城市代理申请及合作事宜,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

再次提示:请合规经营、诚信合作,共同推动平台与代理城市的共赢发展。

甲约(三亚)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
2026年9月16日